北京办公室装修安全、防火、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物业部(下称甲方)与(下称乙方)签订此施工安全、防火、环境保护管理协议书,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等法律规定和甲方物业管理之要求,在开工前办理好各项手续,以确保施工工作如期开工。
一、安全
1、乙方在正式办公室装修进场施工前,对所有有施工任务的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环保等相关法规及操作知识的培训,对施工现场自主管理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施工工人必须穿着整齐出入本辖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指定出入口进入工作区域,在进入施工工作区域时,主动出示证件接受甲方保安人员的验证,对没有在甲方登记备案办理临时出入证、穿着不整及违反装修规定的施工人员,保安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施工工作区域。
3、施工过程中乙方接受甲方保安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的检查,乙方因施工需要延长施工工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否则甲方有权对施工区域的人员予以劝离,且无须为工期的延误承担任何责任。
4、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环保等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并设有专人管理。
5、乙方所有机械、工具、设备包括建筑材料等应妥善保管,并保证施工机械、工具、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
6、非乙方管理区域及公共区域,乙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物料及工具设备,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将其搬走,所有搬运费用将从施工押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如搬运过程中,该等物料、工具数量缺少或受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其产生的消防行政处罚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装修的整个施工过程期间,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区域内外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乙方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费用。
8、乙方户外动土施工时,必须书面申报甲方,并提供施工图纸。征得甲方批准后,书面通知方可施工,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9、严禁在玻璃幕墙铝合金窗框上打孔钻洞。商业租区地面没有防水层,严禁往地面洒水(扫浆除外)。往室内运水应使用水桶,使用胶皮管必须做好连接工作,如用水不当,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装修工作人员必须使用指定卫生间。
1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紧急医疗药品以备急用(解暑药品为主)。
12、乙方向外搬出物品时,必须持外出物品清单到物业保安部开据出门条,甲方保安部核对后放行,并保留外出物品清单备案。
13、乙方机动车出入应自觉服从甲方保安人员的安全检查、登记并按指定专用位置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14、乙方负责购买施工现场人员、设备、第三者等安全保险。
15、高空作业施工需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管理,因违反规定而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防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施工现场必须配有足够的防火设备,并保证其完好有效(每50建筑平方米不得少于2具灭火器)。
3、施工现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挥发等危险品。
4、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私自动用明火和私自增加和使用电加热设备(如:电饭锅、电炉子、电水壶),如乙方确实需增加电设备及供电电源,必须向甲方工程部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安装使用。
5、乙方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责任人,乙方动火作业时必须向甲方保安部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时,不得与油漆类易挥发性液体、易燃、易爆等物品在同一场所交叉作业。
7、严禁使用楼宇内、外消防水系统,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予以停止施工处理。
8、施工期间的施工废料需及时进行清运。如不及时清理,甲方有权安排清洁公司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9、每日施工结束后,乙方设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检查,检查完毕后必须至保安部进行通告,并签字确定。
三、环保
1、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其他办公单元,不得大声喧哗。
2、乙方使用的施工材料须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不能对他人工作产生影响,由此引起投诉、纠纷、赔偿,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施工期间应提供足够防护措施,降低尘埃及噪音,单元入口门在施工期间必须关闭。施工期间严禁开启空调机组,施工人员必须将空调供/回风口密封,以防止损坏空调系统,并对甲方所设置的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有效保护。为了保证大厦内其它区域的正常办公,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产生高噪音和特殊气味的装修工程。
4、乙方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环境保护要求,对建筑原材料、废料、废液、废水、废渣进行严格管理及处理, 油漆等产生异味的施工项目,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物业部提出异味施工申请并呈报所使用液体涂料的品牌、名称、说明书、合格证及施工用途、位置、具体时间,并提供有效排出异味施工方案,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甲方辖区范围内的环境、树木、草坪等。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乙方要做到封闭性施工,并对通往施工区域的通道、地毯予以保护,不可以在公共区域堆放材料、垃圾。非施工时间应对施工公共区域的保护予以撤除。
6、其装修过程中如移动公共区域的设施,需保证在正常工作日办公时间以前恢复原样并保证清洁、完好。改动租区大门的工作如不能于施工次日正常工作前完成,则必须围挡进行。
7、每天施工完成后应清理现场,保持施工场地清洁,物料放置整齐。
8、乙方的施工垃圾应每日装袋存放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清运,消除。
四、其它
1、施工区域或地点
2、开工及竣工日期
3、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4、乙方确定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保持在开机状态,以便甲乙双方工作沟通。
5、乙方要将施工许可证张贴于施工现场的门上,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6、装修工程和材料运输只可在非正常办公时间进行。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每日 晚18:00 至次日 早8:00 。乙方运送装修材料,必须提前到甲方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并做好电梯使用对接,确定安全、完整使用。对接后,乙方对电梯所造成的一切损害由乙方负全责。
7、施工用电需通过用电安全检查,物业部(电话: ) 在接到乙方电安全检查申请电话后,安排强电值班人员检查并签字。乙方人员必须持证操作,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8、施工中,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和现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施工现场需配备轻便灭火器材(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具)。
9、在施工进行中及完毕后,甲方及相关部门将会对装修区域进行中期验收和装修后总验收。上述工作需提前3天向甲方申请。为保证租区安全使用及装修质量,对于未经中期验收的租区不予安排装修后总验收。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及涉及到的责任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10、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责任书及违反施工管理的行为,乙方应现场立即改正,对乙方违反施工不改正所为,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停止水、电供应、扣除施工押金或停工等一切甲方认为合适的措施,而无须对有关工程的延误或损失负责。对乙方给予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详见装修承包商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细则)。
11、对于以上装修管理规定如有任何疑问和质疑以及未尽事宜,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12、凡装修承包商及个人违反上述协议规定,甲方有权视违规情况予以经济处罚或予以停止现场施工,直至问题解决。
13、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如有乙方协议书主体和现场负责人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另行重新签订本协议书,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4、本协议之附件及 (工程位置)装饰装修手册等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同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