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公室装修写字楼施工规则
1. 租户在装修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
2. 天花板必须预留检修口,以便日后维修之用;
3. 未经我公司许可,租户在装修期间不能触动喷淋及报警系统。喷淋头和烟感头下必
须留有至少50公分的空间;
4. 物业公司仅在整体性方面对所涉及租户的装修设计进行审查,而不对租户的设计负责。
租户应自行检查装修的租赁空间及尺寸大小;
5. 如果租户的设计、装修及材料质量与租赁合同及本守则不符,本公司有权要求租户整
改;
6. 任何分隔墙均不可妨碍消防通道、消火栓水带的收放及使用;
7. 所有运进及运出施工场所的施工设备必须经过物业公司的批准。装卸货物和运输物品必须按我公司指定的路线与时间进行。进入地下室装卸货物区的运输车辆不能超过地下停车场的入口限高。在装修过程中,应严格避免损坏电梯、楼梯、公共区域、通道、墙或隔板、出口、大门以及其它公共设备设施。在施工中造成上述部分的损坏应由租户承担一切相关修复的费用。物业公司有权要求租户对公共区域及货梯做出保护装置方能使用;
8. 施工工具或材料不允许存放或放置于公共区域、通道、安全出口或租户场所以外的 其它任何地方,亦不可在前述区域进行可能造成阻碍的施工。严禁租户储存任何危险及易燃、易爆物品;
9. 空调在装修期间严禁使用,租户必须对各类风口进行保护,防止被污染;
10. 租户及其承包装修商自己负责施工工具、材料及机械设备的安全。若有突发事件发生,
租户必须立即向物业公司报告以便调查。我公司对租户、施工工人或其它任何有关第三者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任何损伤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允许装修施工时间为: 18:00至次日08:00,08:00至18:00时间段内不得进行有噪音、异味的工作,垃圾运输必须在非工作时间期间进行。物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这些工作时段;
12. 对可能威胁到施工现场安全及严重影响到第三方地工作,物业公司可以随时要求租户
停止该项工作或者操作;
13. 所有租户内装修喷漆、油漆等严重异味、粉尘的工作,应当提前进行申报,获得批准
后方可进行施工。在进行工作时,门应保持关闭;在进行喷漆时,严禁有明火,火花、吸烟或者引弧(包括切割或者焊接引弧);
14. 所有结构上的工作,包括地板钻孔,对探头,报警,防火和消防系统的任何改动只能
由物业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承包装修商进行,严禁租户私自对结构或上述系统进行改动;
严禁对地面原有结构采取任何破坏、剔凿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