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办公室装修的时候,找好了装修公司,下一步就是开始进行消防申报了。北京办公室装修、其他商业装修申报一般需要做消防申报,街道申报和物业申报。但一般不严格要求的情况下,只做消防申报就好了(以物业要求为准)。切记申报单位应为建设单位,而不是施工单位。需要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并出示租房协议或购房协议。假如由施工单位办理消防手续,只能说是代办;下面为大家介绍下北京办公室装修消防申报的流程和所需资料等相关问题:
消防申报流程一览:找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报消防部门审批——出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重新报审——出同意施工意见——把施工图原件及审校意见复印件报物管公司存档——施工——调试——专业单位检测——出检测报告——报原审核单位验收——现场验收——出合格意见——开业前消防检查——出同意开业意见——开业。
(一)消防申报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等消防法规
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申报审核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第1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三)、报审所递交窗口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详细内容请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一栏);
6、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建设单位应当将申报资料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窗口受理。
第一步、首先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
第二步、申报表上所填的内容,基本为主要建材:如墙体材料、地面材料、顶面材料等;
第三步、需要准备该装修场所的整体消防验收图纸复印件(一般在物管处有);
第四步、需要准备具体施工场所的平面布置图、电气图、消防改造图(若不动消防设施,可以在备注中说明)。上述图纸需晒蓝图,并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比如建筑设计院)盖上出图章;
第五步、当地消防大队会在10-15个工作日内去现场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若同意,即可开工;不同意,则要修改装修方案;
第六步、装修完毕前二周,就可以递交《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内容和申报表基本一致。一般消防大队会抽查2~3种建材去检测,检测费用为每项约1000元(最有可能抽到的是PVC管.木工板等);
第七步、检测合格的话,建设单位至少2人参加消防培训(强制性的);
第八步、消防大队在工程竣工时去现场再次巡查,会列出整改意见,照办就可以了,然后就发一张消防验收审核同意书给建设单位。
(五)审核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六)审核结果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1、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3、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4、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5、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七)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