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公室装修物业规定责任条款:
1) 北京办公室装修施工期间,物业部配合租户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各种违章行为需进行纠正并处罚。
2) 施工用电不能超过该户的用电负荷或物业部临时对施工队提供的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3) 装修用电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严禁做饭取暖。如有违反,由施工人员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4) 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如因用电不当而造成线路毁坏,或触电,以及其它事故,由装修施工队自行负责,我公司(新华阳光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装修人员不准拆卸、破坏、污染各种公共设施及装饰。必须保持装修场地内的公共场所,包括楼梯、墙壁的清洁,若有同一层楼内两户以上同时装修造成楼道损坏、污染,而不能分清责任的各装修住户要共同负责修缮或赔偿。
6) 租户在安装卫生洁具前,一定要先查验地漏,下水是否通畅,是否有装修垃圾进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租户自行负责。
7) 不得改变卫生间、厨房间的使用功能,不得改变上下水管道、接口。装修时应补做防水层。对装修过的卫生间,如租户在装修前交验卫生间无漏水,物业部对租户或租户不再承担防水的保修责任。
8) 因装修施工影响毗邻租户正常生活而发生矛盾时,应由装修租户主动与相关人员协租解决,如矛盾激化,影响管理秩序,物业部可根据双方协议限令该租户停工,直到矛盾解决方可复工。
9) 如租户提出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装修要求,施工队有权拒绝施工,与租户协租方案,否则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施工队承担。
10) 在进行装修业务的施工队必须保证其工人的劳动安全。不得出现违反劳动安全条例的现象发生。
2.13违约处理
1) 北京办公室装修过程中,如乱堆,乱倒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施工,未经同意在公共部位施工等现象,由物业部进行罚款处理。
2) 如在施工过程中引起下水道堵塞,打穿楼板,打断电线,渗漏水、损坏公用设备设施等一切监管不力责任,由租户承担全部损失并负责修复。
3) 因施工队不规范用电造成的跳闸、短路等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自行承担责任。
4) 如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5) 如施工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物业部有劝阻和教育的义务,情节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 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装修规定之行为的,物业部有权进行处罚,罚款采取当即处罚或由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装修施工队、装修租户另行交付。由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的,应补足保证金数额。